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因生产需要,对本公司2024年度所需要的挖机等设备租赁服务进行公开竞价,诚邀资质符合要求且有意愿的租赁公司参与竞价。
一、设备名称及规格及资质要求
二、使用地点: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三、使用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四、竞价要求:
1、参与竞价的单位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及设备租赁资质,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00万人民币,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所有设备齐全且设备性能完好,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竞价时需提供上表相关资质证书,资质不齐或者过期的报价无效。
2、竞价为不含税包干价(包括驾驶员工资、油料、维修等产生的所有费用)。
3、有意竞价的单位可直接从本公告网站下载报价表,按表格内容要求规范填写。
4、按照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提供的竞价表密封竞价。(包括投标竞价单位资质文件、设备合格证、检验报告、作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委托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租赁竞价表等)。
5、本次竞价只定单价,使用量为暂定,以我公司实际使用量为准。单价为不含税价,税率按国家当期增值税税率执行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
五、竞价有效期: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2日。在竞价有效期内只允许一次报价,多次报价视为无效竞价,若第一次报价未达到三家,则截止日期顺延至2024年4月16日。竞价表单价需打印体,价格为手写体视为无效竞价。
六、密封竞价寄送地址:四川省西昌市太和镇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
联系人:王联根 电话:15983437297
盖章要求:公章要求是在公安部门经过备案的公章,不得用其他印章进行替代。多页报价要求单面打印,并加盖骑缝盖。
密封要求:所有报价文件、文档装袋密封,在封袋上加盖企业公章(公章要求同上),并标明项目名称,竞价人名称等字样。
七、租赁费的计算和结算方式:
1、租赁期间,按每小时为单位进行计量(保留两位小数),计量时间由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使用单位根据现场租赁吊车实际使用时间进行确认,另加路途往返时间合计1小时。
2、计量时间的确认单必须经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使用单位根据现场实际使用时间由(工程技术员、车间主任)进行签名并加盖部门章。台账记录真实有效,双方共同签字认定,不得弄虚作假。签字的确认单再统一由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指定人员审核、部门领导签名加盖部门章方可有效。
3、根据双方确认的租赁费用,中标人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率按国家规定执行),我公司挂账后6个月内支付货款。货款支付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若以银行转账支付,则按我公司资金管理办法扣除贴现利息(贴现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或票据即期贴现利率为准)后支付。
八、租赁单位的确定:
标段一、标段二分别在满足资质的竞价单位中以总报价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并直接通知确定的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未确定的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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